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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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企业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入会细则
发布日期:2018-12-08
江西省企业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简称江西省企业文联),是全省各企业(产业)单位自愿结合的群众性文艺团体,是江西省文联的团体会员。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会员入会细则如下:
一、凡省内国有大、中、小型、中外合资、民营、私营企业(产业)及金融单位、各单位文联(文协)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二、未成立文联(文协),但职工群众文艺工作基础好的企业(产业)的主管部门(如宣传、政工、工会)也可申请加入本会。
三、申请加入本会的团体会员需提交入会申请并填写《江西省企业文联团体会员登记表》,经本会理事会表决同意后,即为本会团体会员。
四、凡批准加入江西省企业文联的团体会员,颁发江西省企业文联团体会员牌匾,同时发给有关成员的理事证。
五、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常务理事、理事。主席由省文联主管企业文联工作的领导担任。
六、副主席常务理事、理事若干人,由各团体会员单位在其主管和从事宣传、政工、工会、文联的人员中推选产生。
六、担任副主席、常务理事、理事的人员若因工作变动,可由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然递补、增补。
七、自然递补、增补的副主席、常务理事、理事,需经本会理事会表决通过。
    八、团体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本细则解释权归本会理事会。    
 
 
 
江西省企业文联
201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