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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第四届江西省中国画人物、花鸟画展征稿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1 11:07:53
第四届江西省中国画人物、花鸟画展征稿通知
为进一步繁荣全省中国画人物、花鸟画创作,丰富和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同时也为美术创作者搭建更好的交流展示平台,不断提升创作水平,决定举办“第四届江西省中国画人物、花鸟画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江西省美术家协会、江西美术院
二、展览时间:2016年12月13日—16日
三、展览地点:江西省文联一楼展厅
四、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送出的入选作品前30件的作者具备一次申请加入江西省美协会员的条件。中国美协会员不参加前30件作品评选直接入展并免参评费。所有入选和获奖名单将在省文联官网发布(不接受函询)。
2.由主(承)办方向入展作者颁发获奖或入选证书。
五、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每人限投2件以内作品参评。
2.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并对参展作品负完全法律责任。
3.作品尺寸长宽不得超过240厘米,作品以竖式立轴为宜,自行装裱或装框(拒收玻璃镜框)。
4.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cm x 宽cm),详细的联系地址、电话。中国美协会员请将会员证复印件一并贴上,送件须妥善包装安全送达,运送途中损坏或丢失的,由作者自行负责。
5.收件时间:12月5日-9日。
6.退件时间:12月19日-23日,由作者自行取回,逾期不取的,主(承)办单位不负保管责任。
7.收、退件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371号省文联院内江西美术院。
收、退件人:游思 电话:13979175150。
8.该展览需收参评费,每件作品收取80元人民币,并请作者打入江西美术院账户,拒收现金。具体为:
账 号:1502206509300088618
户 名:江西美术院(江西油画艺术研究院)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昌省府大院支行
9.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10.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示的各项规定。
江西省文联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