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国际劳动妇女节如期而至。伴随着漫天芳菲,江西省美术家协会女美术家艺委会众多女性艺术工作者通过艺术作品,团结引领广大女性艺术家,凝心聚力,砥砺前行,在艺术的天空蕙绽芳华。本次展览旨在全面呈现江西省女美术家们的创作心语和时代风采,作品要求以女性特有的情怀与视角进行创作,拓宽揭示女性情感世界的多元表现方式,聚焦她们在当代国画、油画、瓷画等不同创作领域的现状,探讨江西省女美术家在时代语境下的文化担当,彰显新时代巾帼力量,为推动江西美术事业的发展做出女性应有的贡献。
本次展览要求参赛作品紧扣“春华耀庐陵——江西省女美术家绘画作品展览”的大赛主题。参赛作品内容积极健康,主题明确,尊重艺术创作的审美原则,凸显新时代的精神创造,彰显作品在造型、笔墨、意境、材料等方面的学术追求与现代性探索。作品须为作者原创,投稿作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作品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作品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1)本次展览仅面向江西籍或在江西工作、学习的女作者征稿,属江西籍的请投稿时附上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在江西工作或在江西学习,但户籍不在江西或身份证上的住址不是江西范围的请投稿时提供在江西工作或学习的证明材料,如学生证、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开具的工作或居住证明。不属于上述征稿对象范围的作者请勿投稿,否则不予接受。
(2)作品为近两年的创作。
(3)一人仅限投一张(含合作),多投、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
(4)参展作者初评需提供像素不小于5MB的JPG格式作品高清电子照片1张,存储为“作者+画种+作品名称”文件名,同参展报名表于2023年2月20日前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810420829@qq.com。
(5)所有作品必须自行装裱。装裱后的尺寸不得超过200厘米(高)×200厘米(宽)×10厘米(厚)。装框的作品,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要使用易碎材料。所以作品背面请粘贴作品报名表(见附件)。寄送须妥善包装并购买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6)作品不收参展费。入选作品展览后随入选证书一并退件(特别说明:送件、退件需自提,如需寄件,费用作者自理)。
本届展览拟评选获奖与入选作品共约200件。获奖作品按照一等奖3%、二等奖6%、三等奖10%、优秀奖若干来评选。入选作品作者具备申请江西省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的一次条件。
(1)初评结果将于2023年2月22日左右在江西省美术家协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同时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入选作者,届时请注意关注与查收,评审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
(2)入选初评的作者请于2023年2月28日——3月4日按要求将作品送(寄)至收件地址。
(3)复评时间:2023年3月6日。
(4)展览时间: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22日。
吉安美术馆
组委会初评收件邮箱:
810420829@qq.com。
组委会复评收件人电话:
蔡老师13677962810
冯老师13237060708
作品收件地址:
吉安市城南文化艺术中心B座吉安美术馆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作品参展。否则造成的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皆由作者自负。
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