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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第九届江西省山水画展征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9 13:51:41
关于第九届江西省山水画展征稿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的奋斗目标,用绘画的独特语言表现江西秀美山川和良好的自然环境,展示江西人民在建设发展中所取得的新业绩、新变化、新风貌,推动和繁荣山水画创作,决定举办第九届江西省山水画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
江西省文联 江西美术院
二、展览时间:
2017年5月17日—21日
三、展览地点:
江西省文联一楼展厅(南昌市八一大道371号)
四、作品征集
1.本次展览重点征集表现江西山水的中国画作品;
2.凡近年来创作且未在省里展出过的作品均可选送;
3.作品尺寸以不超过6尺全开(180cmx97cm)为宜,横竖不限;
4.所有选送的作品由作者装裱成轴,并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务必标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及单位;
5.每人限送一件作品参评。
五、作品评奖
1.本次展览评选出入展作品约180件;
2.聘请专家在省文联机关纪委的监督下从入选作品中评选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15名;
3.本次展览将评选出指导老师奖若干名,具体条件另行制定;
4.对所有入选、获奖作者和指导老师奖获得者颁发证书。
六、收件、退件时间及地点、联系人
收件时间:2017年5月8日—12日;
退件时间:2017年5月24日—31日。
收、退件地址:江西美术院(南昌市八一大道371号省文联大院内)
联系人:游思 电话:13979175150
七、主办方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力
1.作者必须保证作品的真实性和原创性。凡涉嫌抄袭、侵权、高仿、模仿他人作品者,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负责;
2.作品送、退件产生的费用由作者自行承担;
3.作品的送、退件由作者自行负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退件(节假日不办理),主办方对逾期选送的作品不予受理并对逾期不取回的作品不负保管责任;
4.在展览期间遇不可抗力造成作品损失的,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5.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拥有研究、摄影、录像、展览及宣传等权利;
6. 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均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7.主办方对本届展览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江西省文联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