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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共江西省文联党组关于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8-10 13:41:31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四巡视组于2016年6月7日至7月25日,对省文联党组进行了巡视。8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文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指出了巡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省文联党组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按要求组织整改工作。经过3个多月的不懈努力,巡视组所反馈的7个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巡视意见反馈后,省文联党组立即行动,先后7次召开党组会,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全面系统地部署、推进。及时成立了以党组成员、主席叶青同志为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协会、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省文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二)分解任务,细化责任。根据巡视反馈意见,省文联党组对整改问题进行了细化量化,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制定《中共江西省文联党组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整改工作细化为7个方面、20项问题、85条整改措施及整改任务,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项目、整改时限。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一位或几位领导牵头负责,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9月20日,经省委巡视组同意,省文联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正式印发到各协会、部门,所属单位和各党支部。
(三)狠抓落实,从严整改。始终坚持严要求、高标准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一是领导带头整改。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主动认领问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二是实行分类整改。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具备整改条件的,立行立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情况复杂,完成时限较长的,创造条件,积极整改。三是突出整改重点。对巡视反馈意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财务监督管理不严”、“协会管理松散”等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工作力度,还加强了机关考勤管理,严肃了工作纪律。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印发党组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会议纪要,并多次召开推进会,对整改工作进行梳理和“对账”。省文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收集整理整改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四)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省文联党组要求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既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还深入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扎紧制度的笼子,从根本上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已制定和完善20项制度,旨在建立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通过这些工作制度,努力把整改成果固化下来,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转变工作作风,推动文联事业发展的过程。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一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省文联党组原原本本地领会巡视反馈意见,认认真真地按照意见建议“照方抓药”,扎扎实实地抓好整改工作。截止目前,在7个方面20项问题85条措施中,按照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应在11月底前完成的整改任务已按期完成,根据省委巡视组和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以下简称驻部纪检组)要求,应积极整改且长期坚持的其它整改项目也正在强力推进。
(一)已完成或基本完成的整改项目(共15个问题,提出59条措施,整改完成52条措施)
1、关于“党内民主不够”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会逐字逐句重温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学习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领导艺术,以及其中蕴含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了班子成员的党内民主意识。
二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坚持党组集体领导,建立协会、部门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和工作例会制度,做到分工不分家。
三是完善工作决策机制,修订了《江西省文联党组议事规则》《江西省文联领导班子会议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坚决防止“家长制”作风。
四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并落实领导责任制,促进团结协作,增强班子合力。
2、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了《江西省文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对“三重一大”事项的适用范围、决策程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等进一步明确。
二是邀请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同志列席“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3、关于“学习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不认真、打折扣”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截止目前,今年党组中心组共学习12次,及时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等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了“四个意识”。
二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学习质量,使理论学习入脑入心。突出学习重点,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习的重中之重。创新学习形式,综合运用集体研讨、学习参观、专题调研等方式,提升学习质量和效果,积极推广“互联网+理论学习”。完善学习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督促检查,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机关、协会学习活动,把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学以致用,努力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
三是规范党组学习记录工作,对伪造党组学习记录责任人进行了谈话和批评教育。
4、关于“弄虚作假套取事业经费发奖金”整改情况。
个别协会以加班费和奖金名义,违规套取的事业经费,于10月1日前全部清退完成,并着力加强了对协会财务工作的监管,所有协会的收入全部进入文联财务账户,并最大限度减少现金收入(均由文联财务室开具正式票据)。
5、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整改情况。
坚决纠正不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文艺活动奖励政策,2014年已停止执行协会创收经费分配办法。2013—2015年,以洗理费、评审费、劳务费、加班费名义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于巡视组进驻前整改退回。2016年2月发放的撰稿评审费,于9月15日之前完成清退。
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省文联中心工作总体布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组听取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不足认真分析,及时整改,积极推进。
二是强化纪律约束,各党支部均与每一名党员签定《省文联党员承诺书》,重申了纪律要求,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三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共排查建立协会、部门和个人廉政风险点130个,并研究制定了防控举措,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控和廉洁自律意识,夯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础。
四是严格执行廉政教育谈话和约谈制度。党组成员、主席叶青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别约谈班子成员,并由班子成员限期约谈所分管协会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切实增强自律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严明了纪律要求。
五是党组成员、主席叶青为省文联全体处级以上干部上了一堂廉政党课。
7、关于“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乏力”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机关纪委工作制度,制定印发了《省文联机关纪委工作职责》《省文联机关纪委会议制度》《省文联机关纪委受理信访举报范围、处理过程和基本方法》《省文联机关纪委查办案件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序》等制度。配齐硬件设施,设立机关纪委办公室,增加了工作人员,配强机关纪委力量,提高了机关纪委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二是加大党规党纪学习力度,组织党组中心组进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专题学习。
三是深化收送“红包”和“违插”专项治理。强化日常督促,在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机关纪委下发通知,提出纪律要求,及时提醒,早打招呼,有针对性地开展提醒预防教育。召开省文联“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重申纪律和责任,重新签订“承诺书”。
四是加强能力建设,组织机关纪委干部参加驻部纪检组举办的“党风廉政建设业务知识培训”等各类学习活动,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
五是对移送驻部纪检组的涉及省文联党组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和情况反映,配合驻部纪检组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函询等处理。
8、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听取了省文联党建工作汇报,认真研究党建工作,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积极推进“党建+”,把党建工作融入文艺事业发展各领域。
二是进一步推进省文联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结合省文联实际,按照部门相近、党员人数相当、便于联系、便于监督的原则,在行政支部设立3个党小组,在艺术支部设立了2个党小组,进一步压实了党员教育监督管理责任。
三是高度重视文艺家协会党建工作,将“选拔配备驻会干部注重专业的同时,加大党员比例”写入新修订的协会管理办法。积极开展省文联挂靠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工作,延伸手臂,强化责任,切实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
四是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一准则两条例”等党规党纪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对各支部既传导压力,又激发动力。各支部均制定学习计划,开展富有特色的学习教育,建立学习微信群,组织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和普通党员上好党课。邀请了省委讲师团领导同志来省文联作《不忘初心,敢于担当》“两学一做”专题辅导报告。
9、关于“党性观念淡薄,没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党性观念,各党支部分别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讲述各自入党经历和故事,强化党员身份认同和宗旨意识,促使每位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二是2016年7月机关党委对每位党员的党费数额重新进行了计算,并于当月按照新标准收缴。
三是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要求支部督促党员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履行党员基本义务。凡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以上不交纳党费的党员,将严肃处理。
四是按照赣组字〔2016〕69号文件的要求,对2008年4月以来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自查整改。此项工作已完成,共补缴党费97164.24元。
10、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经常、质量不高”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做到学习及时、议题明确、记录完整。机关党委认真做好督查工作,推动了“三会一课”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通过组织瞻仰革命烈士陵园、参观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展览、到省文联定点扶贫点走访慰问等活动,丰富“三会一课”形式内容,增强了“三会一课”的吸引力。
三是严肃认真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促使每位党员自觉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
四是督促党员做好学习笔记,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记录,并经常检查。
11、关于“‘文艺创作与繁荣’工程问题较多”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了《江西省文联文艺创作与繁荣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对工程项目的立项、实施、结项等诸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二是加大对基层创作项目的扶持力度,明确规定基层文联项目立项资金不低于省文联文艺创作与繁荣工程项目年度总资金的30%。鼓励来自基层的省级协会会员向所在协会申报项目,扩大扶持基层创作的覆盖面。
三是加强项目立项的策划和实施管理。建立项目专家评审机制,制定了《项目评审专家库遴选办法》,把专家评审会作为项目立项、结项环节的重要内容,把专家评审会意见作为立项、结项的学术依据。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督查,召开省文联文艺创作与繁荣工程项目推进会,总结成绩和经验,盘点困难和问题,加快项目实施步伐。
四是强化项目的监督管理。把程序公正与资金使用作为监督的重点,机关纪委全程监督项目立项评审和结项的过程,文艺处、财务室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建立绩效工作台帐,实行项目绩效考核,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益。
五是积极开展项目成果推介工作,组织国画长卷《万里长征新画卷》赴中国文联“文艺之家”、于都长征出发纪念广场等地展出,浓墨重彩地讴歌长征精神,发挥创作项目的社会效益。
12、关于“财务监督管理不严”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江西省文联财务管理制度》,对省文联本级及协会、部门的各项开支实行“一支笔”支出,发票需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认可后再报销,大额资金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会议决策制度。
二是将所属协会、部门2016年全部收支纳入省文联决算,并编入2017年省文联预算。协会考级费、参评费等收入缴入省财政专户作为非税收入管理。协会、部门不自行收取现金。
三是起草了《江西省文联省级文艺家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规范会费收缴。协会、部门的会费等费用的收取,使用省财政厅正式票据。
四是印制《省文联劳务报酬领取表》,规范了个人劳务报酬发放事项。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省文联及各协会在职人员不得领取规范后津补贴之外的劳务费、加班费等。
1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文件,贯彻落实驻部纪检组有关干部管理规定及工作要求,增强选人用人的工作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明确要求科级干部的选任必须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二是修订完善了《省文联党组决定干部任免实行票决制暂行办法》,坚决落实党组会票决制度。
三是进一步细化了干部选任工作流程,对干部任职资格条件严格把关,坚决防止违规现象的发生。
14、关于“存在混编混岗和‘吃空饷’现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管理工作,从源头上杜绝“混编混岗”问题的出现。
二是制定了清理混编混岗人员专项整改方案,第一批人员已调整岗位,回到编制所在单位工作。由于历史原因和实际工作需要,混编混岗问题需较长时间整改,省文联将在维护干部队伍稳定、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基础上,采取按编归位的办法逐步调整,常抓不懈地解决混编混岗问题。
三是对车改结束后,已离开司勤岗位的两名工勤人员安置情况:一名已调整至其编制所在单位工作;另一名根据本人申请,按照省人社厅有关规定,同意其停职领办创办企业。
四是巡视发现的一名“吃空饷”人员,退缴了其在职期间领取的工资。
15、关于“干部管理宽松软”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了请销假、外出报告等制度,印发了《关于加强考勤管理,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对照省行政中心上下班时间,调整省文联作息时间,并实行日签《省文联考勤签到表》,机关纪委会同办公室、人事处对考勤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不定期抽查并通报,干部职工纪律观念和工作作风明显改善。
二是党组成员、主席叶青走访看望了因病长期请假人员,了解其康复情况。对确因病无法正常工作的,已按规定办理了继续请假手续。对病假到期的人员,定期联系,促其及时办理销假手续,目前已回岗上班。
三是按规定与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签订了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按合同约定的事项管理。
(二)需较长时间完成的整改项目(共5个问题26条措施,其中21条措施基本完成或全面推进)
1、关于“学习贯彻文艺工作座谈会、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不深入”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协会主席团会、支部大会等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文艺工作座谈会和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文艺发展的正确方向。在南昌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党组成员、主席叶青就进一步学习贯彻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习贯彻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级文联工作,作专题辅导报告,省文联全体干部职工、设区市文联和省直管县(市)文联负责人参加报告会。
二是以协会为单位,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对我省国家级协会会员和文艺骨干进行轮训。目前,省音协、摄协、剧协、影视协、舞协、曲协、杂协、书协已完成培训工作,1000余名国家级会员参加培训,其他协会也将全部在2017年底前完成。
三是起草《江西省文联关于加强对文艺工作者团结引导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全省文艺工作者创作方向、创作道路、思想道德的引领。
四是印发《关于做好江西省文联2016年文艺创作与繁荣工程项目的通知》,要求2018年10月1日前完成项目结项工作,力争推出一批优秀作品。
五是完善领导班子基层联系点制度,调整确定每个班子成员所联系的各设区市文联和省直管县文联,明确了此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进一步重视调研工作,制定《关于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召开了全省文联系统舆情信息工作和调研工作会议,推动了调研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六是起草了文艺人才队伍建设长远规划,注重培养文艺界领军人才,首批建立2个名家工作室;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等系列文艺人才推选工作中,加大对体制外文艺人才遴选力度。
2、关于“协会管理松散”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江西省文联关于加强文艺家协会的管理办法》,规范协会日常管理,促进协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按章程规定,对任期届满的协会,履行正常手续,及时换届。结合协会换届工作,对巡视反馈的个别长期不参加协会活动,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协会主席团成员,按照有关规定不将其列入协会下届主席团人选。
二是印发《关于规范省各文艺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条件的通知》,各协会制订或完善《个人会员入会条件细则》并严格执行;加强文艺评奖管理,制定印发《江西省文联文艺评奖评审活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加强对全过程监督,以保证评奖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杜绝“人情评奖”、“人情入会”现象发生。
三是严格会员管理,各协会于2017年上半年,完成各协会会员信息梳理和更新,在此基础上对会员进行分类管理;对违反协会《章程》、道德败坏、触犯刑律的不合格会员及时除名。
四是加强对会员的联络和服务,切实开展展览、培训、交流等活动,帮助会员解决创作中存在的问题,增强会员的归属感。关注新文艺群体,推荐3名体制外文艺工作者代表参加全国第十次文代会、第九次作代会。
五是坚持支持和管理相结合,起草《关于支持协会举办文艺活动的管理办法》《江西省文联采风管理办法》,整合协会资源,积极开展有文联特色、充满正能量、会员积极参与的文艺活动,促进横向交流与合作,提升文联和协会的吸引力凝聚力影响力。
3.关于“违反政府采购法和工程招投标法”整改情况。
一是对违反政府采购法和工程招投标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谈话和批评教育。
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规范办公用品采购流程,杜绝部门、协会自行采购。2017年办公用品采购已完成预算填报。
三是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近期省书协、机关纪委办公场所等零星修缮工程多次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程序合规合法。
4、关于“选人进人把关不严”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遴选考录力度,在2016年省直单位遴选公务员工作中,为机关处室遴选2名工作人员。并在今后的选人进人工作中,严格把关,坚持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是经与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积极沟通,在今年遴选公务员工作中,首次通过遴选考录的方式,为协会补充3名专业干部。
三是明确省文联领导干部的近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从事临时或固定工作。
5、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基础性工作不够扎实”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提拔任用干部的考察工作,对人事干部撰写考察材料进行了强化培训。
二是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文书材料按任免全记实的程序进行整理归档。
三是对党组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培训,严格按照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要求和格式记录,杜绝空白页现象,确保记录规范、准确、完整。
四是对2016年9月以前的个人档案材料全部予以归档。
三、持续深入整改,推动省文联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有力加强了省文联党的建设,促进了机关、协会内部管理水平的提升。省文联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巡视及巡视整改期间,经受了一场深刻的党性洗礼和警示教育,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党性观念明显增强。但巡视整改只是开了个头,“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省文联党组将以此为新起点,按照省委和省委巡视组的要求,持续推进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成果,努力使省文联党的建设、协会管理、财务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一)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旗帜鲜明地加强党的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文联党组的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建立健全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松手,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不甩手,党组其他成员履行分管责任不缩手。机关纪委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和问题线索核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坚决纠正,不护短、不姑息。要在巩固已有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认识、抓好落实,切实把“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进一步推进整改落实。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意识,始终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坚持镜头不换、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的精神,锲而不舍地推进整改工作。对已基本完成和即将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严格按照既定时限紧盯不放,做到该处理的坚决处理到位、该纠正的坚决纠正到位、该完善手续的尽快完善手续,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切实加大巡视成果运用。巡视整改既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省文联建设,推动文联事业发展的有利契机。省文联党组将顺势借力,通过巡视整改,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团结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组织文艺创作和文艺实践活动,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文联组织自身建设,努力提升服务大局、服务人民、服务创作、服务会员的能力和水平,为推动我省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建设文化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省文联党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省文联党组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91-86224725;邮政信箱:南昌市八一大道371号省文联办公室(省文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SWLBGS6224725@163.COM。
 
 
中共江西省文联党组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