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
1.为江西省作协团体会员单位个人会员。
2.为省直(驻省)机关工作人员符合入会条件者。
(二)成果
1.在国内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文学期刊或报纸发表一定数量的文学作品;
2.在国内正规出版社结集出版文学作品集;
3.在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文学作品,并有一定点击率和影响;
4.影视、戏剧作品参照以上发表和出版条件;
5.主要从事文学理论评论工作的申请者在省级以上文学和学术期刊、报纸上发表一定数量的理论研究与批评作品,或有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文学理论研究与批评著作;
6.主要从事文学翻译工作的申请者在文学翻译领域有一定成就、贡献或实践经验,或在专业学术报刊和省级以上文学期刊、报纸发表了一定数量的独立完成的翻译作品;
7.主要从事文学编辑、教学工作的申请者工作成绩突出,在文学界、学术界有一定影响;
8.主要从事文学组织工作的申请者应在各级文联、作协或相关文学团体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发表或出版过一定数量的作品,对促进文学事业发展有突出贡献。
申报材料
(一)所属团体会员的会员证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填写好的《江西省作家协会入会申请表》【请在江西文艺网(网址:
http://www.jxflac.com/jxwyw/Index/view1/id/193)下载,正反面打印】。
(三)申报作品:
1.结集出版作品:请提供个人作品集1-2部。如非原件,请提供该作品部分篇章,及作品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
2.其发表的代表性作品,请提供1-3篇发表在报刊上的作品全文复印件。其他作品请开列作品目录,注明发表时间、刊物报纸名称、作品名称、体裁、字数。
3.如提交网络发表作品,请提供一定数量的在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的原创文学作品部分文本(三万字以上),注明发表时间、网站名称、作品点击量。网络发表作品须符合《著作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申请者须拥有作品著作权。
4.影视、戏剧作品,可提供文学脚本、相应影像材料和播出证明;翻译作品,请另附能证明自己业绩的所译作品原文复印件。
(四)获奖情况及作品影响:请提供省级以上重要文学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作品被省级以上文学选刊、文艺理论刊物选载及评论情况,请提供相关文字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请申请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并与申请表同时寄交。
申报时间
个人申请者及团体会员推荐请于2019年11月30日前提交所有申请材料。
材料不全或逾期申报者不列入本年度发展计划。
申报途径
1.团体会员单位个人会员申请者由团体会员向本会推荐。
2.省直(驻省)部门申请者经本人所在单位盖章,并由两名省作协常务理事推荐。
审批程序
江西省作家协会常务理事会每年审批一次新会员。
每年年底或年初,江西省作协将组织专家组审读作品及申请材料,形成初选名单,提交常务理事会上票决。
常务理事会后,新会员名单将在网上公示,并以书面形式通报各设区市作协,在江西省作协会刊《创作通讯》上予以公布。
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1.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仅代表具有申请入会的资格。
2.申报材料在本年度内有效,均不退还。
3.请用印刷品、挂号、快递等方式邮寄申报材料,并注明“申请入会”。勿用包裹。
4.有抄袭、剽窃行为的申请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邮寄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371号江西省作家协会
邮编:330046
电话:0791—86226983
联系人:石兰芳
申请表电子版以设区市+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jxszjx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