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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江西省作协向江西文学作者征集第七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
发布时间:2018-03-20 15:34:10
根据中国作家协会鲁迅文学奖评奖办公室《第七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征集公告》,江西省作协即日起开始面向各设区市作家协会及省直单位作者征集第七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
    一、评奖年限和奖项设置
    1、第七届鲁迅文学奖评奖年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鲁迅文学奖设置如下奖项:中篇小说奖、短篇小说奖、报告文学奖、诗歌奖、散文杂文奖、文学理论评论奖、文学翻译奖。每个奖项获奖作品不超过五篇(部)。
    二、作品要求
    1、有利于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有利于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2、反映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和新时代现实生活,塑造时代新人形象,表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3、思想性和艺术性统一。倡导题材、主题、风格的多样化。鼓励文学创新。鼓励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富有艺术感染力的作品;
    4、关注中国当代文学的理论评论作品;
    5、追求信、达、雅的翻译作品。
    三、征集范围
    1、鲁迅文学奖评选体裁和门类包括: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含小小说)、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诗歌(含旧体诗词、散文诗)、散文杂文、文学理论评论、文学翻译。
    2、参加鲁迅文学奖评选的作品,须于评选年限内由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的报纸、期刊、出版社和网站首次发表或出版,符合评选体裁、门类要求。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3、中篇小说、短篇小说,以单篇形式参评;小小说、诗歌、散文杂文,以成书形式参评;报告文学、文学理论评论,以成书或单篇形式参评;翻译作品以成书形式参评。
结集作品,出版年月前四年内创作的内容须占全书字数三分之一以上,推荐时须另附列表,注明每篇作品写作或首次发表的日期。
不接受多人合集、个人多体裁合集、合译与重译作品参评。
    4、中篇小说指版面字数在2.5万字以上、13万字以下的小说;短篇小说指版面字数在2.5万字以下的小说;小小说指版面字数在2千字以下的小说。推荐时须注明字数。
    四、征集要求
    1、以单篇形式参评的作品,须提供作品原刊(报)或样书1份。翻译作品除提供1本译本样书外另须附原文样书1本。
所有推荐作品均须同时提供完整的Word格式电子文本。
    2、所有申报作者请到中国作家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第七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表》(包括800字左右作品内容简介和200字以内作者简介)。参评文学翻译奖的作品填写《第七届鲁迅文学奖文学翻译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3、本次报送途径分省直单位文学作者报送和各设区市作协报送两种,省直单位文学作者可直接向江西省作协报送,各设区市作者请向所属设区市作协报送(我会将向各设区市作协另发征集通知)。
    4、各设区市作协所有参评体裁和门类,各限1—2件(部)(确无优秀作品推荐可空缺)。
    5、各设区市作协和省直单位文学作者的纸质版推荐名单、推荐表和作品样刊、样报、样书等,请以快递方式寄送江西省作家协会。请在快件外部标明参评作品的类别,如“中篇小说”、“短篇小说”等。勿用包裹方式邮寄。
    电子版推荐名单、推荐表和作品电子文本,请发送到江西省作协邮箱。
    五、征集时间及程序
    1、参评作品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5日,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
    2、征集工作结束后,我会将组织专家对包括各设区市作协征集的所有申报作品进行研究和评估,形成最终申报结果,重新按中国作家协会《第七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征集公告》要求格式组织报送。
    六、江西省作协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371号
    邮政编码:330046
    电  话:0791—86226983
    联  人:李芬芬
    电子邮箱:jxszjx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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