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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江西省文艺创作与繁荣工程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1 13:55:08
省文联各文艺家协会、各设区市文联、省直管县文联: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文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2017]39号)精神以及江西省文联文艺创作与繁荣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将对2015年度及部分2016、2017年度文艺创作与繁荣工程项目进行结项评审。
     按照项目管理责任单位划分,省文联组织评审省文联本级文艺创作繁荣工程项目,各设区市文联、省直管县文联组织评审本级项目。省文联项目评审工作由文艺处具体承担。
     由于本次结项评审系首次开展此类工作,各设区市文联确需由省文联组织评审的项目,应出具委托评审作品名录并加盖公章,同时将项目材料(文稿、照片、图片、光碟等)12月14日前发送省文联文艺处统一办理。
     联系人:欧阳雪平
     联系电话:0791-86224587
     电子邮箱:wy86224587@163.com
     特此通知。



 
江西省文联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