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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祖国”征文征集活动启动
发布时间:2019-01-14 09:30:17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中国作协联合开展“我和我的祖国”大型征文征集活动,面向全国征集相关作品。

 

一、活动主题

 
 

紧紧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这一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以“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为视角,用文艺的形式生动展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国家取得的辉煌成就,生动展现中国人民追求幸福生活努力奋斗的精神风貌。用文艺表达人民群众对祖国的赤子之情,激励和鼓舞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二、征集时间

 
 

征文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

 

三、征集体裁及投稿办法

 
 

 

01

文学类:中短篇小说、中短篇报告文学、散文(一万字以内)和诗歌

 

投稿方式

1、诗歌

投稿邮箱:

shikanzg@163.com

邮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0号《诗刊》社“我和我的祖国”征文办公室

邮编:

100026

联系电话:

010—65938613

 

2、中短篇小说和散文

投稿邮箱1:

wohewodezuguo1@sina.com;

邮寄地址1: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0号《人民文学》杂志社“我和我的祖国”征文办公室

邮编:

100026

联系电话:

010—65030607

 

投稿邮箱2:

mzwxzw@163.com

邮寄地址2:

北京市西城区后海南沿大翔凤胡同3号《民族文学》杂志社“我和我的祖国”征文办公室

邮编:

100009

联系电话:

010—66570580

 

3、报告文学

投稿邮箱:

50049094@qq.com

邮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0号《中国作家》杂志社“我和我的祖国”征文办公室

邮编:

100026

联系电话:

010—65389566

 

所有以邮寄方式来信来函投稿,均需提供u盘或光盘word文档电子版,稿件需注明作者姓名、笔名、性别、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手机或电话。

 

02

摄影类

作品要求为近几年创作且未经发表的记录类影像,允许适度调整亮度,但不允许修改图片内容;彩色、黑白均可,题材需符合征集内容,单幅、组照均可(组照4—8幅),每组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

 

投稿方式

1、 电子版投稿:

投稿邮箱:

whw@pop-photo.com.cn。

要求:

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投稿者在邮件里注明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箱、电话、身份证号、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以及简要说明。经过评选,入展照片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据文件 (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10MB,须带有完整的exif数据;胶片拍摄的请扫底)。请投稿者在接到通知后按时提供,逾期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2、邮寄方式:

北京东城区金宝街67号隆基大厦南楼二层《大众摄影》“我和我的祖国”征稿办公室

邮编:

100005

联系电话:

010—65250934

010—65130094

 

03

短视频类

时长15分钟以内的视频短片

分辨率:1920*1080

编码:H264

码率:9000kpbs以上

格式:Quick Time

字幕:简体中文(/英文)

语言:中文标准普通话

 

投稿方式

1、发送邮箱:

cfphdb@126.com。

投稿短片采用压缩格式,每部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800M,通知入选后报送原片。投稿者均需附作品对应文档填写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箱、电话,身份证号,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以及创作说明,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2. 邮寄方式:

需以U盘等存储介质方式寄送,同时附电子版文档(包括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箱、电话,身份证号,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以及创作说明等内容)。

邮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2号中国电影家协会612室“我和我的祖国”征稿办公室

邮编:

100013

联系电话:

010—64296408

 

 

 

 

四、注意事项

 
 

 

1. 来稿作品需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突出思想性和艺术性。

2. 来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此前未在国家正式出版物发表,符合体裁要求,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请译成汉语投稿。

3. 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4. 来稿版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

5.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所有规定。

 

 

五、组织推荐

 
 

 

本次征文征集活动成立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文联理论研究室,负责统筹协调活动开展。所征集作品由组委会办公室邀请相关艺术门类专家学者分别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审,并按照不同艺术门类进行奖励。征集作品将择优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文化报、中国教育报、中国艺术报、文艺报、人民文学、中国作家、诗刊、民族文学、中国摄影、大众摄影和“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文明网、中国文艺网、中国作家网等媒体刊发,优秀作品将结集出版。摄影类、短视频类将结合重大活动及重要节庆进行展览展示。